湖北钢铁行业超低排放革新计划
一、主要目标
新建钢铁企业:全省新建(含搬家)钢铁项目原则上要抵达超低排放水平。
现有钢铁企业:武汉市、襄阳市、宜昌市、黄石市、荆州市、鄂州市等地钢铁企业按《关于部分重点都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》(湖北省环保厅通告2018年第2号)要求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。在此基础上,加速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革新,到2021年底前,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、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、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、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超低排放革新取得明显进展;到2023年底前,武汉市、襄阳市、宜昌市、黄石市、荆州市、鄂州市、咸宁市等七都会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革新事情;其他地区钢铁企业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革新。
二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具体要求
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(含原料场、烧结、球团、炼焦、炼铁、炼钢、轧钢、自备电厂等,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)实施升级革新,主要从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以及物料运输等方面实施革新。
(一)有组织污染排放控制
1.指标要求。烧结机机头、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划分不高于10、35、50毫克/立方米;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划分不高于10、50、200毫克/立方米。抵达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95%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。
2.污染物排放控制步伐。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革新技术。除尘设施勉励接纳湿式静电除尘器、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、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,推进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滤料、超细纤维多梯度面层滤料、金属间化合物多孔(膜)质料等工业化应用;烟气脱硫应实施增容提效革新等步伐,提高运行稳定性,取消烟气旁路,勉励净化处理后烟气回原烟囱排放;烟气脱硝应接纳活性炭(焦)、选择性催化还原(SCR)等高效脱硝技术。增强源头控制,高炉煤气、焦炉煤气应实施精脱硫,高炉热风炉、轧钢热处理炉应接纳低氮燃烧技术;勉励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。
(二)无组织污染排放控制
全面增强物料贮存、输送及生产工艺历程无组织排放控制,在包管生产宁静的前提下,接纳密闭、关闭等有效步伐,产尘点应凭据“应收尽收”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,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,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。强化运行治理,确保收集治理设施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。
1.物料贮存。勉励接纳全关闭机械化料场、筒仓等物料贮存方法。石灰、除尘灰、脱硫灰、粉煤灰等粉状物料,应接纳料仓、储罐等方法密闭贮存。铁精矿、煤、焦炭、烧结矿、球团矿、石灰石、白云石、铁合金、钢渣、脱硫石膏等块状或粘湿物料,应接纳密闭料仓或关闭料棚等方法贮存。其他干渣堆存应接纳喷淋(雾)等抑尘步伐。
2.物料输送。石灰、除尘灰、脱硫灰、粉煤灰等粉状物料,应接纳管状带式输送机、气力输送设备、罐车等方法密闭输送。铁精矿、煤、焦炭、烧结矿、球团矿、石灰石、白云石、铁合金、高炉渣、钢渣、脱硫石膏等块状或粘湿物料,应接纳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方法密闭输送,或接纳皮带通廊等方法关闭输送;确需汽车运输的,应使用关闭车厢或苫盖严密,装卸车时应接纳加湿等抑尘步伐。物料输送落料点等应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,或接纳喷雾等抑尘步伐。料场出口应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设施。厂区门路应硬化,并接纳清扫、洒水等步伐,坚持清洁。
3.生产工艺历程。烧结、球团、炼铁、焦化等工序的物料破碎、筛分、混淆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,并配备除尘设施。烧结机、烧结矿环冷机、球团焙烧设备,高炉炉顶上料、矿槽、高炉出铁场,混铁炉、炼钢铁水预处理、转炉、电炉、精炼炉,石灰窑、白云石窑等产尘点应全面增强集气能力建设,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。高炉出铁场平台应关闭或半关闭,铁沟、渣沟应加盖关闭;炼钢车间应关闭,设置屋顶罩并配备除尘设施。焦炉机侧炉口应设置集气罩,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。高炉炉顶料罐均压放散废气应接纳接纳或净化步伐。废钢切割应在关闭空间内进行,设置集气罩,并配备除尘设施。轧钢涂层机组应关闭,并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。
焦炉应接纳干熄焦工艺。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种种贮槽(罐)及其他区域焦油、苯等贮槽(罐)的有机废气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,酚氰废水预处理设施(调理池、气浮池、隔油池)应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,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事情。
(三)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
进出钢铁企业的铁精矿、煤炭、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接纳铁路、水路、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法运输比例不低于80%;达不到的,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接纳新能源汽车或抵达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(2021年底前可接纳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)。
企业应通过新建或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、买通与主干线连接等方法,有效增加铁路运力;对短距离运输的大宗物料,勉励接纳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方法运输。
(四)污染排放监测与监控要求
凭据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,体例自行监测计划,开展自行监测,实时向社会果真监测信息。全面增强自动监控、历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,并与生态情况及有关部分联网。
烧结机机头、烧结机机尾、球团焙烧、焦炉烟囱、装煤地面站、推焦地面站、干法熄焦地面站、高炉矿槽、高炉出铁场、铁水预处理、转炉二次烟气、电炉烟气、石灰窑、白云石窑、燃用爆发炉煤气的轧钢热处理炉、自备电站排气筒等均应装置自动监控设施。上述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应装置漫衍式控制系统(DCS),纪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历程主要参数。
料场收支口、焦炉炉体、烧结环冷区域、高炉矿槽和炉顶区域、炼钢车间顶部等易产尘点,应装置高清视频监控设施。在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、运输门路两侧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,监控颗粒物等管控情况。建设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,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。
自动监控、DCS监控等数据至少要生存一年以上,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生存三个月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