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哈密市燃煤锅炉治理
近日,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凭据新疆质监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响意见燃煤锅炉整改事情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哈密质监稽察队迅速行动,结合部分职能,接纳了四项步伐在全市规模内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。
一是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。凭据自治区、市政府相关事情要求,协助市质监局特监科对新建10t/h及以下未经地方政府和环保等相关部分批准的燃煤锅炉停止准入,一律不接受施工见告、一律不治理使用挂号,全力配合做好淘汰(拆除)事情。
二是开展燃煤锅炉数据清查。通过视察摸底,建立了燃煤锅炉台账,并对额定蒸发量10t/h及以下、10t/h以上20t/h以下、20t/h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进行分类。共摸排燃煤锅炉锅炉59台,下达责令纠正通知书2份、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2份。
三是收回、注销使用挂号。协助质监局特监科对全市规模内未经环保部分认定排放革新及格的20t/h以下的燃煤锅炉收回并注销使用挂号。
四是增强锅炉宁静监察执法,增进燃煤锅炉淘汰革新。该局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宁静监察执法,严厉攻击锅炉“三非、两超”(不法制造、不法装置、不法使用、超期未检、超期未整改隐患)等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履职,增进燃煤锅炉淘汰革新顺利进行。